2025年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即将开始申报啦!
2025年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即将开始申报啦!
根据《九江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办法(试行)》(九才字〔2023〕10号),现将2025年九江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九江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办法(试行)》申报条件的个人。
二、申报时间
2025年8月4日-8月29日。
三、申报程序
申报对象通过“九江人才服务专区”进行注册申报,按要求填写和上传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再提交(提交后不能再修改)。
1.支付宝端:登录支付宝,搜索进入“赣服通”→城市服务选择“九江市”→进入“人才专区”→选择“人才工程”→搜索“农村实用人才”→按受理地选择对应地区事项,点击办理。初次申报选择“九江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申报(一期)”,已入选培育期人员选择“九江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复核(二期、三期)”。
2.网页端:登录“九江人才服务专区”官网(https://rc.yshj.jiujiang.gov.cn)→选择“人才工程”→搜索“农村实用人才”→按受理地选择对应地区事项,点击“我要办理”。
四、申报要求
1.各申报对象在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申报系统上传的申报材料,务必真实准确、规范严谨、清晰完整,原则上不得空项、漏项。其中,图片材料需以PDF文档形式上传、材料命名均以中文命名,同一文件材料尽量放在同一个PDF文档等。
2.各申报对象除在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申报系统上传申报材料外,还需向所在地区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报送一份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胶装)。用人单位和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在申报材料目录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确保信息真实、完整。纸质申报材料是专家评审打分的重要依据,应清晰详细,可包含如下内容:
①个人事迹介绍(2000字以内);
②能体现近三年生产规模、效益的证明材料;
③近三年所获荣誉、奖励以及宣传报道的证明材料;
④能体现近三年利润、税收的证明材料;
⑤带动农民致富、解决农民就业、为农民提供技术帮扶的证明材料;
⑥开展校企合作、科技兴农的证明材料;参加头雁培训的证明材料;
⑦在社会公益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证明材料。
3.曾获得过市“双百双千“农村实用人才荣誉的人员不得申报。在农村实用人才培育期内,同一用人单位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
4.申报对象的个人年龄、工作时间、企业创办时间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
五、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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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农业农村局 |
0792-85627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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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桑区农业农村局 |
0792-6812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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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市农业农村局 |
0792-4222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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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宁县农业农村局 |
13879203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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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水县农业农村局 |
0792-7055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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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修县农业农村局 |
0792-32233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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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安县农业农村局 |
0792-7138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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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口县农业农村局 |
0792-6326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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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昌县农业农村局 |
0792-52237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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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县农业农村局 |
0792-5663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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浔阳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
0792-8225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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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经开区社会发展局 |
0792-8333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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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市农业农村局 |
0792-2666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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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农业农村水利局 |
0792-4344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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濂溪区农业农村局 |
0792-82776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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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里湖新区社会发展局 |
0792-3906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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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西海农林水务局 |
0792-7705525 |
附件:《九江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办法(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