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九江市十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40304号提案答复
发布时间:2024-09-12 14:20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4-09-12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1893
-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
- 责任部门:
何冬桂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一直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截至2024年8月底,全市发展家庭农场8481家,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农民合作社9126家,社员数25.9万户,带动农民22.8万户,合作社带动成员户均增收1100余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对推动我市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实践中也存在您指出的“资金来源相对单一、具体业务指导不足、金融机构扶持不力”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限制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进一步发挥,严重制约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壮大。对此,各级党委、政府和农业农村部门高度重视,采取了相应措施。
一是落实政策扶持。积极争取中央、省、市级财政项目资金。2023年争取中央财政资金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资金1930万元,扶持农民合作社141家、家庭农场56家,建设县级服务中心13个。2024年争取中央财政资金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资金580万元,按照每个农民合作社扶持10万元、家庭农场扶持5万元的标准,支持农民合作社不少于35家,支持家庭农场不少于40家。从2023年起,粮食单产提升项目支持从事水稻种植的县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兼顾水稻种植大户和农业企业,鼓励经营主体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提升粮食单产水平,按照每亩40-50元的标准补助,耕种面积越大的经营主体获得的扶持资金越多。加强金融扶持力度,针对农民合作社无抵押、无担保、贷款难的问题,通过落实“财政惠农信贷通”政策,有效解决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题,一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基础设施得到了有效改善。市农业农村局下发《关于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实施意见》,鼓励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发挥自身优势参与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引领普通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是抓规范管理。开展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提升行动,下发《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的通知》。加强家庭农场信息化管理,推广家庭农场“随手记”记账软件的免费使用,开展家庭农场“一码通”赋码工作,并要求在年底内完成全覆盖。指导农民合作社完善章程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规范财务管理,合理分配收益,提升运营管理规范化水平。坚持“空壳社”治理常态化,重点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群众反映举报存在问题的农民合作社依法依规进行清理。
三是抓示范创建。持续开展示范农民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对运行规范、发展良好、带动能力强的进行示范评定。推动修水县、彭泽县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发展壮大单体农民合作社,促进联合与合作,提升县域指导扶持服务能力。2024年,新增45家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达到285家;新增市级示范家庭农场72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总数291家。全市现有国家级示范农民合作社达到45家,省级示范农民合作社132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68家。上半年推荐上报85家农民合作社申报省级示范社。
四是抓服务创新。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对农民合作社民主管理、市场营销等给予指导,引导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创办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等各类主体创建服务中心13个,服务中心启动以来取得了显著效果,为经营主体提供服务和学习的平台,如彭泽县于2023年10月完成县级服务中心建设,推出服务项目19项,其中免费服务项目7项,已与59家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签订了有偿财务代理服务,提供参展服务100余场次。同时,服务中心负责应用彭泽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服务系统、家庭农场“随手记”及赋码通软件,负责全县经营主体信息、运营管理、财务管理、内部管理、预警提示等功能应用;武宁县服务中心已举办培训班两期,培训人员130人次。
发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可能一蹴而就,在工作推进中,存在主体自身建设能力弱、抵御风险能力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力度不够等问题,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需要相关部门的支持,需要社会各界的关注,我们会持之以恒把这项工作抓好落实,力争抓出明显成效。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希望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