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农字〔2025〕26号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九江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23 10:00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5-07-2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2576
  •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
  • 责任部门: 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九江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

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江西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5〕2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年度目标

引导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履行好技术集成、示范推广、指导服务、人员培训等职能任务。全市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保持稳定,公益性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强化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等方面科技支撑。全市建设14个以上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包含2个标杆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和1个农业科技综合体示范展示基地),推介一批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依托基地开展14(场)次以上的年度主推技术推广活动,确保主推技术到位率达95%以上。对全市209名以上基层农技人员开展知识更新培训;招募160名特聘农技员(动物防疫员),强化管理,健全特聘农技员管理制度。巩固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试点成效,深化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工作,规范建设一批覆盖多个乡镇的区域性农技推广平台(任务清单详见附件1)。

二、支持方向

项目主要支持以下工作:聘请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培训等;招募特聘农技员(动物防疫员);根据项目需求为农业科技示范户提供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以及农(兽)药、化肥、饲料等;根据项目需求为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购置农(兽)药、化肥、饲料、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应用现代化推广手段以及组织展示活动;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农技推广信息化建设;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试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机制创新试点;统筹支持所在地农垦场的农业科技示范户培育和农技员培训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科技支撑粮油单产提升。根据农业农村部要求,在全市3个粮油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实施“一县一团、一县一策、一县一基地”。各项目县需指派专人对接科技包县专家服务团,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保障专家全程指导服务;立足县域生产实际与产业需求,编制精细化综合技术方案(或工作手册,7月底前完成并上传至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https://njtg.nercita.org.cn/user/index.shtml),提升技术适配精准度;充分依托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开展示范展示与观摩交流,加快构建“基地—种植大户—普通农户”农技推广服务链。

(二)深化多元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继续开展机制创新试点,立足“一主多元”“一性三化”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思路,推进区域性农技推广平台建设,规范运行管理并总结可复制模式;引导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参与全程技术服务,探索市场主体承担可量化公益性任务的新型乡镇推广机制。持续深化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试点,在市本级和5个县开展优质稻米、蔬菜、果业、水产、草地畜牧业、家禽等省级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试点项目;在都昌县、彭泽县、湖口县、和柴桑区继续实施彭泽鲫产业区域性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项目,由市农科院牵头负责、市农技推广中心配合,组建技术专家指导组,项目设首席专家,负责整个项目具体实施。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协同,针对农机农艺融合、高产抗逆等单产提升关键环节,进一步集成熟化本产业的重大技术,完善技术供给体系和配套措施,固化协同推广成果,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

(三)加快先进技术成果示范推广。聚焦粮油生产和特色产业发展壮大,遴选推介一批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组织技术依托单位制定推广任务,协同各级农技推广机构,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培训和指导,加快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展示应用。加强技术示范推广载体建设,重点打造标杆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和农业科技综合体示范展示基地,各项目县建设1个以上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粮食主产县/单产推进县须建1个对应作物基地),规范基地管理,设立统一标识,明确年度任务指标,完善档案;推行“基地+示范户”辐射模式,每个基地定点培育生产大户发展成示范主体(每个基地至少辐射10个大户,标杆基地辐射20个以上),构建“基地对接示范户、示范户带动农户”服务模式,通过推广主推技术方案、组织观摩培训强化应用效果。

(四)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农技人员能力素质,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对全市209名以上在编在岗基层农技人员开展培训,各地要积极遴选和推荐本地的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参加省级脱产业务培训;各县(市、区)要根据地区产业发展实际,采取课堂教学、异地研学、实践操作等形式开展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继续开展乡村振兴青年农技人员“培基”行动,对“三定向”毕业生、青年农技人员等开展持续培养,提高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拓展公益性农技服务力量,全市12个涉农县(市、区)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募特聘农技员和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各项目县要优化岗位设置、规范工作流程、健全考评机制,提升特聘人员服务效能。

(五)优化农技推广服务供给机制。夯实包村联户服务机制,县乡两级农技人员每人定向服务至少1个行政村,联系若干生产大户或农民技术员,在关键农时开展技术培训、现场指导与跟踪服务;各项目县于2025年7月底前编制完成包村联户服务对接清单(附件3)。完善多元力量协同机制,通过主推技术推广任务、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试点等,组织农技人员联合科研院校专家、科技特派员、特聘农技员、新型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等共同开展服务;鼓励项目县主动对接科技部门,将科技特派员纳入基层农技服务体系。

(六)提升农技推广信息化水平。引导农技人员、产业技术体系专家、科技特派员等群体应用微信视频号、短视频平台等各类新媒体手段开展农技推广工作,持续强化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和中国农技推广APP的普及应用。各县(市、区)要及时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上传工作动态、文件材料、项目资料等信息,及时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平台填报项目资金使用、绩效完成情况等数据,省农业农村厅将定期对填报情况进行调度。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各项目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围绕年度工作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统筹部署,确保大部分工作任务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要强化工作衔接,充分运用各类科技项目与各级专家团队力量,实现资源融会、人员联动。各项目县要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并报设区市审批,于7月底前上传到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备案。

(二)强化项目管理。各项目县(市、区)要规范项目管理,结合项目库建设,依托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实施全程动态监测,确保可追溯。要按照《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赣财农〔2024〕1号)要求,开展资金使用全流程监管,严禁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专项资金,严禁列支办公经费、差旅费、公车运行费等非推广用途,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三)强化总结宣传。各项目县(市、区)要及时发掘总结试点过程中的经验成效,宣传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和优秀做法,通过现场观摩、典型交流等方式进行推广,通过网络平台、广播电视和报纸等渠道进行开展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农技推广社会氛围。各项目县(市、区)请于11月底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送我局。

 

附件:1.2025年全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任

务清单

2.2025年全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资金分配明细表

3.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标识制作要求

4.(   )县包村联户服务对接清单


附件1

2025年全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项目任务清单

 

绩效任务

目标1:对全市209名基层农技员开展知识更新培训,其中:修水县26名,武宁县17名,瑞昌市25名,都昌县22名,湖口县16名,彭泽县18名,永修县16名,德安县15名,共青城市13名,庐山市14名,柴桑区14名,濂溪区13名;

目标2:建设14个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其中,永修县、瑞昌市、彭泽县各2个,其他县(市、区)各1个,包含在瑞昌市、永修县建设2个标杆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

目标3:在市本级、瑞昌市、湖口县开展优质稻米产业重大协同推广,在瑞昌市开展蔬菜产业重大协同推广,在湖口县开展水果产业重大协同推广,在都昌县开展草地畜牧业产业重大协同推广,在市本级、瑞昌市开展家禽产业重大协同推广,在永修县、共青城市开展水产产业重大协同推广;

目标4:在修水县招募16名特聘农技员和20名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在武宁县招募10名特聘农技员,在瑞昌市招募10名特聘农技员和9名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在都昌县招募10名特聘农技员和5名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在湖口县招募12名特聘农技员,在彭泽县招募8名特聘农技员和2名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在永修县招募10名特聘农技员,在德安县招募10名特聘农技员和5名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在共青城市招募6名特聘农技员,在庐山市招募10名特聘农技员,在柴桑区招募10名特聘农技员,在濂溪区招募7名特聘农技员;

目标5:在彭泽县、都昌县、湖口县、柴桑区开展彭泽鲫产业区域性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

目标6:在全市推介一批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全市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

目标7:在瑞昌市、都昌县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机制创新试点,重点开展区域性农技推广综合站建设和平台优化工作;

目标8:在彭泽县开展农业科技综合体示范展示基地建设。


附件2

2025年全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资金分配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合计

主体项目

重大协同资金

区域性协同推广

特聘计划

农业科技综合体示范展示基地

标杆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

机制创新试点

脱贫地区因素

小计

稻米

蔬菜

水果

草地畜牧业

家禽产业

水产

1

全市

1260

287.5

230

70

20

20

20

60

40

80

240

100

200

100

22.5

3

修水县

111

34.6

54

22.5

3

武宁县

39

24.0

15

4

瑞昌市

276

28.0

70

20

20

30

28.5

100

50

5

都昌县

146

33.4

20

20

20

22.5

50

6

湖口县

100

21.4

40

20

20

20

18

7

彭泽县

162

27.3

20

15

100

8

永修县

163

28.2

20

20

15

100

9

德安县

42

19.3

22.5

10

共青城市

45

16.3

20

20

9

11

庐山市

33

18.0

15

12

柴桑区

57

21.8

20

15

13

濂溪区

26

15.2

10.5

14

市农科院

60

60

30

30


附件3

 

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标识制作要求


附件4

 

(   )县包村联户服务对接清单

 

序号

农技员

农技员联系方式

定向对接行政村

联系大户或农民技术员


行政村

名称

行政村

联系人

行政村人员

联系方式

联系

数量

姓名及联系

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