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调整后鄱阳湖濂溪区水域禁捕范围的通告
9月29日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优化调整鄱阳湖禁捕范围的通告》,明确鄱阳湖以吴淞高程湖口水位22.48米为对应水域边界,《通告》自2024年10月29日起施行。
优化调整后的鄱阳湖濂溪区水域禁捕范围自庐山市独山坂,干前湾往东北经青山湖堤、下湾庙、泊泉垄至野猫颈,往西北至濂溪区谷山湖堤,往东北至关山,往北经姑塘湖堤至沙里杨,往西北经杨家湾东、朱家村东、戴家村、刘家咀东至高家咀,往西南经朱家咀至殷家村往东北经张家村、红石咀至廖家东,往西北至后黄村,往西南至刘家窖,往西北至路儿岭,往东北经新港小湖堤、前头湾、耀华堤、曹家咀、吴家村至石头咀,往西北至常家门,往东北至土桥堤,往东南经熊家坂西、杨家村、陈家门至陈家门南,往东北经高上湾、布袋冲南、代家村南至东升堤,往东南至杨家村南,往东北至大王庙,往东回到起点湖口石钟山水文站。此次优化调整后我区鄱阳湖水域禁捕范围相较2021年省农业农村厅第6号公告无变化。
在规定的禁捕范围内,禁止生产性捕捞。每年3月1日0时—6月30日24时禁止一切形式垂钓,其他时段可在限钓区按规定开展休闲垂钓。禁止一人多杆、多线多钩、钓获物买卖等违规行为。因特定资源的保护利用和科研调查、苗种繁育等需要捕捞的,由国家或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根据渔业资源变化和环境状况,实行专项管理。
违反重点水域禁捕禁钓规定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江西省渔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除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外,给予没收渔获物、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垂钓器具、罚款等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禁渔工作进行监督。举报受理电话:0792-8277682
特此通告
濂溪区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