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九江市十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40083号提案答复
发布时间:2024-09-12 06:10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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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4-09-12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1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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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姝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土地流转效能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关注,您的这一提案客观准确地指出了当前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工作的重点。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最可靠的生活保障,农民承包土地的各项权利是农民的根本利益所在。九江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在全市各级协调联动和共同努力下,我市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一、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体系建设为方向,探索土地流转新的实现方式
2014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明确要求:“要研究制定流转市场运行规范,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依托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健全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和管理网络,建立土地流转监测制度,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政策咨询等服务。引导承包农户与流入方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并使用统一的省级合同示范文本。”按照文件要求和部、省工作安排部署,市农业农村局强化履职尽责,推动、鼓励各县(市、区)开展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体系建设,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纳入业务范围,通过线上平台,为流转双方提供签订服务协议、流转信息发布公示、价格形成、流转合同及交易鉴证、授权抵押登记等服务。截至2024年5月,湖口县、武宁县新宁镇已建成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其中,武宁县新宁镇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中心2021年12月成立以来累计交易额574.94万元;湖口县石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土流集团有限公司合资100万元成立了湖口县农村产权交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平台运营,挂牌公示了20余个农村资产流转项目,4月11日实现了首笔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签约。庐山国控资源与土流集团有限公司按照购买系统及运营服务的模式成立“庐山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已出台《庐山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庐山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关于庐山市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全部入场交易的通知》等相关政策,预计7月底正式揭牌运营。线上公开、透明的交易形式不仅使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受益达到最大化,同时,推动了生产要素的有序流动,减少土地流出方、流入方信息不对称等现象的发生,有助于实现农村土地经营权合理、高效、顺畅流转。
二、以探索解决承包地细碎化有效途径为契机,拓展集体土地新的流转空间
2022年6月10日,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政策与改革处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改革试点的函》,要求九江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各县(市、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从5项试点内容(探索解决承包地细碎化有效途径、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土地承包权、探索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探索加强调解仲裁体系建设)中选择相关改革试点进行申报。市农业农村局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各县(市、区)申报试点任务,截至报送时间节点,共有4个县(市、区)申报了试点项目,分别是:瑞昌市、湖口县、柴桑区3个县(市、区)均申报了第1项试点内容:探索解决承包地细碎化有效途径;彭泽县申报了第3项试点内容:探索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平台互联互通。经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政策与改革处审核,最终确定瑞昌市试点探索解决承包地细碎化有效途径任务。
为有效解决农村承包地零碎分散、不便机械化耕种、生产低效的问题,瑞昌市先试先行,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改革试点工作。一是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将昔日无人问津的“斗笠田”“巴掌田”“山龙边角料小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结合实地条件好差搭配,合理安排。对“斗笠田”“巴掌田”“山龙边角料小田”从设计到实施,严格按照“田块平整化,排灌自如化,道路硬质化,农田格田化,耕作机械化,种田科学化”的目标,实行合理有效规划设计,因地制宜综合治理;根据项目区农业生产特征,科学确定布局、标准和内容,推进田水林路电综合配套,使建设区有较强的粮食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基本达到了土地平整、土壤肥沃、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电配套、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的高标准农田。截至2024年5月,共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总面积14.32万亩,其中“斗笠田”“巴掌田”“山龙边角料小田”约占2.8万亩。二是积极探索土地综合治理。在赛湖农场因地制宜推行“一户一田”改革,以分场为主体,统一进行土地流转。土地流转后,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通过田块置换合并、零碎土地整合,将1.9万亩耕地划分成180块,拆除了田坎间“沟壑”,将地块之间田埂、垄沟整平,水渠和小路得到复垦。耕地“小并大”后,平整了土地,改良了土壤,田块成方连片,灌溉、防渗水渠标准化,实现农田“高效、优质、集中、连片”,促进了机械化作业和规模经营,为农业生产机械化、标准化、集约化拓展了空间。
三、以合同示范文本为标准,加强农村土地流转规范管理
一是加强流转问题整治和推广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10月,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农业农村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示范文本)〉和〈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合同(示范文本)〉(下称示范文本)的通知》,要求各地积极推广,引导当事人参照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及时以局办名义印发《全市农村土地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存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市承包地流转不规范问题进行督导检查,整治全市流转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操作程序不规范问题、合同备案不及时等问题,并于2021年12月组成工作组进村入户展开实地核查,随机抽查了26个乡镇、52个村,重点围绕流转双方合同签订、流转期限、租金支付、二次流转及管理费用收取等方面开展重点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分别下发督导反馈意见督促整改到位并要求各县(市、区)举一反三开展整治“回头看”,确保整治工作实效,同时推广使用示范文本。2023年7月,市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科室再次组成工作组对农村土地流转等问题进行调研核查,随机抽查了13个县(市、区)24个乡镇(街道)54个村(社区),对流转双方签订合同是否为示范文本、流转期限是否超出二轮承包期、整村整组流转是否签订委托书、租金支付是否及时足额、二次流转及管理费用收取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方面开展重点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分别下发督导反馈意见督促整改到位并要求各县(市、区)举一反三开展整治“回头看”,确保整治工作实效,同时进一步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鼓励引导流转双方签订示范文本,从源头上避免因合同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不清引起的矛盾纠纷等问题。
二是加强隐患化解和风险监管。2023年6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农村土地不规范行为排查和风险隐患化解的通知》,要求填报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台账(附件1)和农村土地长时间、大面积流转风险监控台账(附件2)。为全力做好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农村土地不规范行为排查和风险隐患化解工作,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一方面是部署落实,及时转发相关文件并要求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开展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农村土地不规范行为排查和风险隐患化解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压实属地责任,认真填报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台账和农村土地长时间、大面积流转风险监控台账,截至报送时间节点,共排查出28个问题、17个监控对象,涉及8个县(市、区),均已按期完成整改并确认风险较低。另一方面是强化指导,2023年8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农村土地不规范行为排查和风险隐患化解的通知》并制定《九江市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监管台账模板》,要求各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以模板为参照物、以月度或季度为时间线、以村或乡(镇)为起报点,建立健全工商资本流转土地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制度,合同备案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制度,将加强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的风险防范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积极运用线上平台拓宽监管渠道。2024年4月,由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会同农业农村部大数据发展中心研发的“土地流转台账信息平台”正式上线运行,系统运行后,可以为发包方开展流转合同备案管理和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土地流转台账提供信息平台支持,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立即印发《关于推进土地流转台账信息平台用户管理功能工作的函》,要求各县(市、区)及时精准核对拆分辖区账号、认真填写新增删除修改信息,通过账号分级、区划调整、资料下发等方式消除了村级填报障碍,并及时下发土地流转台账信息平台填报课件和日常问题归纳概述,指导县(市、区)正确填报包括流入方流出方基本信息、流转方式(出租、入股)、流转面积、流转单价、流转用途及流转起止日期等内容的流转信息,同时督促县(市、区)加强流转信息填报进度,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有序规范加强了线上监管和审核的保险。
四、以“财农信贷通”工作为依托,发挥金融支农惠农杠杆作用
2014年8月,为支持农业发展,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 < 江西省“财政惠农信贷通”融资试点实施方案 > 的通知》(赣办字〔2014〕33号),开始在全省实施“财政惠农信贷通”融资试点工作。2022年8月,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完善“财农信贷通”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字〔2022〕43号),市农业农村局坚持把“财农信贷通”作为优化营商环境赋能乡村振兴的重要工作来对待,锚定年度目标任务,聚力扩大放贷规模,持续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成本低、手续简单、放款速度快的农业生产经营贷款,确保“财农信贷通”政策惠及更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休闲农业经营者、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自2014年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市累计发放贷款100余亿元,惠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5万余家,通过金融之力将一二三产连接贯通,让金融活水流入了“田间地头”,有力推动了全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五、以“三权分置”改革为抓手,获取农村土地流转更大效益
2018年8月,江西省农业厅印发《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试点工作的通知》(赣农字〔2018〕51号),在全省范围内选取若干个县(市、区)开展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方面的试点,市农业局结合实际情况,推举湖口县作为省级试点县开展试点工作并逐步向其他县(市、区)拓展,湖口县作为省级试点县,先试先行,积极鼓励引导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赠送及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改革以来,全县试点乡共探索出4种模式,具体为:付垅乡大山村9组的“乡村组织+土地入股+合作社经营+股份分红”模式;流芳青年村组、凰村乡四官村5组的“土地合作社+土地流转+土地整体开发+统一流转”模式;流泗镇、大垅乡、舜德乡等乡镇村组的“村组服务+土地流转+产业化经营”;舜德乡油垅村“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产业化经营+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模式,截至2024年5月底,全市土地流转面积199.6051万亩、流转率达55.17%,多种形式的经营权流转,既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又增加了农民收入,还推动了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平稳有序地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利于完善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发展好实现好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有利于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有利于缓解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的后顾之忧,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防止土地抛荒和粗放经营。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加大工作力度,继续指导各县(市、区)持续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鼓励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建设,切实保护广大农民土地合法权益,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提供规范高效服务。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农村工作的关心,也欢迎继续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