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11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7-31 18:10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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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4-07-3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1563
-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
- 责任部门:
熊六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推进农村自然村组水塘清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熊代表对农业农村工作关注。您提出的部分没有列入新农村建设或新农村建设投入不足的村组门前村中水塘,年久淤泥堆积,失去了原有的饮水、灌溉、防火用水等功能。我局会同市水利部门,对建议答复如下:农村村组水塘清淤是一个比较大的系统工程,当前农业农村局和水利部门都没有专项工作经费支持此项工作,责任分工也不明确,但这项工作涉及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是一项为农民群众办实事的惠民、利民的民生工程。鉴于当前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是2024年423个省级新农村建设点,将水塘清淤纳入整治内容,做到应清尽清;二是2024年下半年,会同水利部门开展淤积水塘普查统计,为下一步清淤工作打基础。三是会同水利部门,在2025年财政预算中,争取增列专项资金,用于村组池塘清淤,提升村组水塘用水、灌溉、防火等功能,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