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01 15:16 来源:法规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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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3-03-0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0261
-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
- 责任部门: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现将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为学习读本,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要求领导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在局官网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专栏,推动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周密部署双“一号工程”工作。制定并下发《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贯彻实施省委、省政府深化发展和改革双“一号工程”的通知》,从政务服务、综合执法、金融信贷、产业发展、品牌打造、农民培育、绿色有机农产品监管、种业振兴等涉及市场主体服务八个方面,对照先进经验,找准现实差距,明确具体目标及相应举措,取得了预期成效。强化惠企政策措施,加大农业经营主体帮扶力度,及时兑现农业经营主体惠企纾困承诺。2022年对全市328家农业经营主体安排纾困解难资金1205.1万元,全部按时予以兑现。
(三)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我市市、县两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15个。市本级执法机构持新执法证人员42人,全年开展业务培训24期27次,培训人数1048人。全市农业执法开展农资打假巡查检查517次,出动执法人员2019人次,检查企业(门店)1996家,抽检农资产品312个。2022年,农业农村部命名九江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单位,中共江西省委政法委员会评定九江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渔政大队为先进基层单位,省农业农村厅通报表彰九江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郭军同志为参加2022年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比武有功人员(江西荣获全国大比武第一名)。2022年5月,九江“十年禁捕智能AI创新合作基地”正式揭牌成立,实现了全市智慧渔政“一张网、一平台、一张图”目标。
(四)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取得成效。制定并公布《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了任务,压实了责任。坚持把宪法、民法典等涉农法律法规列入重点普法内容,积极参加各项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落实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牢固树立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的法治理念。以3·15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开展“保障农产品安全 维护消费者权益”为主题3·15农资打假执法宣传活动。积极推进我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积极谋划做好定点帮扶点“法律明白人广场”创建活动。2022年5月,我局“我与宪法”视频荣获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优秀普法视频,部办公厅印发全国各地交流互鉴。
(五)全面推行“受办分离”改革。2021年,我局将现行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划转至市行政审批局集中审批,2022年5月,按照“受办分离”改革要求,和市行政审批局签订协议,将全部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21项划转至市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集中受理和统一出件,实现了“应进必进”。
(六)规范和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持续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和便利化,坚决整治变相许可,清单之外不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对《行政权责清单》进一步认领和确认。2022年,梳理并认领市本级实施行政许可事项15项,通过市政府发文对外公布。梳理行政权责事项104项,行政处罚23项、行政强制18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23项、行政确认8项、其他权力16项。依托许可清单明确监管事项,科学划分风险等级,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措施,依法依规监管,守牢农业发展安全底线。
(七)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涉及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的事项有两项,是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认定、示范家庭农场认定。涉及证明事项材料数量,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认定3件,示范家庭农场认定2件,此项工作有序有效实施。
(八)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事项认领总数54个,组织实施行政检查数20个,省系统用户注册63个,累计点击国家链接数74次,事项挂起19个,监管行为覆盖率100%,监管行为上报数1201个,监管对象上报数316个。
(九)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2022年检查事项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模式覆盖率100%,与市场部门联合检查两批次,七大项行政检查事项,双随机各项检查任务圆满完成,主动依法履行监管职能,没有接到一起企业和群众投诉、举报情况,真正做到“无事不扰”。
(十)创新执法监管方式,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制定了《九江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免罚清单》,与市司法局等市直部门联合印发《九江市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文广新旅税务港口航运城市管理交通管理等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积极实施推进,对涉农轻微违法经营行为依法免处罚免强制,实行“首违不罚”或“轻微不罚”,2022年市本级实施行政处罚免罚案例7件。
(十一)积极推广“企业安静生产日”制度。对市场经营主体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全部依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除此之外,执法人员不到企业开展主动性的执法检查工作。每个月1日至20日实行企业安静生产期,除接举报线索等情况,执法人员不到园区内的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在肥料生产经营等七个事项检查中与市监部门开展联合行政执法,加强部门联合检查,实现“进一扇门,查多项事”。
(十二)严格把好法制审核审查关。认真落实《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引》、《江西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制度要求,涉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通过法制机构出具审核意见。2022年审核行政处罚案件80件(行政处罚结案60件、两法衔接移送公安机关14件),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审查排除限制公平竞争性文件38件。
(十三)打造“信用+”推进信用监管模式。积极深化信用平台建设,打造“信用+政务服务”、“信用+执法监管”等模式取得良好成效。在局网站开设“双公示”专栏,7个工作日内将行政处罚案件上传公示,2022年公示期次26次、公示案件60件。目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一体化协同监管平台公示企业行政处罚信息7件、行政许可信息196件、抽查检查信息83件、小微企业扶持信息82件、荣誉信息425件。积极加快推进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执法检查对象与信用等级相关联,按照信用等级D、C、B、A分类管理,原则上信用等级为A类不列入事中事后监管对象范围,信用好则无事不扰,企业无事不扰率超80%。
(十四)自觉接受监督。2022年收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76件,其中人大建议37件(主办25件,其中重点督办1件、协办12件)、政协提案39件(主办15件、协办20件、分办2件、工作建议2件,含重点督办件3件)。主要涉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产业发展、现代农业、乡村旅游、禁捕退捕、农业保险、乡村建设、涉农人才培养、农村改革等方面,所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全部圆满办结。
二、主要问题与不足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一是法制人才留住难;二是执法人员身份尚未理顺,执法工作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23年工作打算
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队伍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水平,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对照上级各项工作要求,认真谋划和做好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是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及时调整并发布市本级行政权力事项,实现市级与国家、省级行政权力清单相统一,积极做好许可清单管理内事项的颗粒化梳理,规范具体要素。
二是充分利用好“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平台,持续推进监管与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结合,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管出公平和活力,促进营商环境大提升。
三是深入推进农业农村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权,全面落实好“三项制度”,落实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执法培训,提升法律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