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农业农村局政务舆情工作制度、舆情会商和协调联动机制
发布时间:2024-01-15 16:11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4-01-15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1-544151
-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
- 责任部门:
九江市农业农村局政务舆情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增强政府公信力,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明确工作原则
1.公开透明原则。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做到不缺位、不失语、不被动,牢牢抓住信息发布主动权。
2.分级负责原则。牢固树立舆情危机和公开意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注重源头防范、源头治理、源头处置,做到有责、负责、尽责。
3.科学有效原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尊重宣传和舆情发展规律,把握好时、度、效、管理能力和引导能力。
4.双向互动原则。规范和整合政民互动渠道、探索建立网上群众路线工作法,快速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及时公开热点、敏感话题真实情况,发挥舆情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中的作用。
二、健全工作机制
1.检测收集。安排专人负责检测收集涉及本单位的政务舆情,即时掌握了解网络等舆情动态,加强与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等部门的衔接,实现舆情信息资源互通互动互助共享,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的舆情监测体系。
2.分析研判。健全舆情研判标准,根据舆情内容、公众反应、媒体介入程度等,完善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准确判断回应价值。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出台前,要进行舆情风险评估,通过舆情跟踪、抽样调查、重点走访、会商分析等方式,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加强舆情研判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反馈。对重大敏感政务舆情,要对事件的性质、舆情走势、可能出现的风险等进行及时准确的评估,提出预控处置意见,按程序报审后进行处置。
3.归口报送。加强对政务舆情信息工作的管理,不断规范信息报送渠道,及时有效的向本级和上级机关报送政务舆情信息。
4.应对处置。推动完善网上网下相结合的综合防控体系,按照“网上问题,网下解决”的要求,将舆情处置和事件处置相结合。规范舆情反映问题的受理、转办、反馈等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敏感舆情协同处置机制,强化全局“一盘棋”意识,努力形成信息共享、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司其职,提高应急处置效能。
5.公开回应。积极通过网上发布信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多角度回应,深层次引导。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发布与舆情回应相协调的工作机制,将依法依规发布信息贯穿于舆情处置、回应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严格执行重大突发事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其他政务舆情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回应,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
三、强化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务舆情信息管理制度,指定办公室为牵头部门,坚持和完善专人采编、领导审核把关等工作程序。按照专兼结合的原则,选配熟悉网络传播特点人员,负责政务信息发布、政务舆情收集分析回应等工作。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
2.加强信息发布。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在网络领域传播主流声音。加强新闻发布在舆情应对中的作用,正面回应,主动发声,引导舆论,增强舆情应对的权威性和时效性。
3.加大问责力度。对因工作重视不够、应对无方、处置不力、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江市农业农村局舆情会商和协调联动机制
为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分析、会商、研判、上报和引导工作,加强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的舆情会商和协调,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机制。
1、舆情监测。市局办公室为政务舆情监测责任科室,相关科室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和监测范围,每日对互联网进行搜索,及时发现涉及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负面网络舆情信息,并将负面网络舆情标题、内容、链接、跟贴情况做好记录,对重要负面网络舆情要分地域统计摘录好相关标题和链接。
2、分析研判。发现负面网络舆情后,各责任科室要加强分析研判,重点核查清楚网络舆情内容是否涉及敏感、突发、群体性、煽动性,首发媒体是不是中央重点媒体,各大重点新闻网站和各大商业网站是否首页刊载,各网站和各新媒体平台转载情况,网民评论倾向等情况,核查清楚后做好汇总。
3、舆情会商。发现、分析、研判舆情后,要把舆情进行分类上报。对于投诉、诉求、反映情况等一般性舆情,报送市委宣传部;对于涉及突发、敏感、群体性、煽动性及各重点新闻媒体刊载的稿件等重要负面网络舆情,报送市委、市政府领导,常委、宣传部部长等有关领导;监测到的涉及农业农村工作的负面舆情,如发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造谣传谣行为,本局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应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4、舆情处置。日常网络政务舆情,经局主要领导对舆情报告批示后,由办公室负责抓好网络舆情处置的落实,并向主要领导汇报落实情况。遇突发网络舆情时,启动突发网络舆情应急预案,加强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扩大回应信息的传播范围。
5、工作要求。市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工作,要明确科室人员负责网络舆情监测、分析、研判、上报工作,加强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加强对网络舆情队伍的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各科室舆情信息员的政治敏锐性、舆情收集技巧、舆论引导能力和舆情研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