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丨《九江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
发布时间:2023-09-12 17:00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3-09-12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0107
-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
- 责任部门: 市农业农村局
一、出台目的和必要性
为进一步推动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方式,持续打造法治营商环境,九江市农业农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参照《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农业领域轻微违法不罚清单(第一版)的通知>》(赣农规字〔2022〕3号),结合我市农业农村实际,制定《九江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九江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的实施,将有利于促进农业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创新执法方式、改善执法环境、提升农业执法形象;维护秩序、保护权利、维护公正、体现效率,引导行政相对人树立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
二、文件主要内容
制定《九江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结合了我市农业行政执法实际,贯彻公平公正、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等原则,既坚持职权法定,确保执法有据、程序合法、同案同罚,处理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又综合考虑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避免过度执法。
《九江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主要规定:
我市农业领域同时具备违法行为轻微、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三项条件,或者同时具备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三项条件的具体情形,涵盖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种子、畜牧、兽药、农业机械等多个领域。其中《不予处罚清单》16项,《从轻处罚清单》7项,《减轻处罚清单》6项,不予行政强制清单7项。
对于列入《九江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减免责清单》的事项,广泛运用加强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并及时复查整改情况、加强行政检查等方式督促当事人自觉守法,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罚教结合,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实现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解读单位:九江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792-8582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