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丨《2023年九江市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4-10 10:13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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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3-04-1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0515
  •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
  • 责任部门: 市农业农村局

文字解读丨《2023年九江市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为提升畜禽养殖标准化、设施化、智能化水平,增强畜牧业质量效益竞争力和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构建现代化养殖体系,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农办牧〔2023〕4号)和《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了《2023年九江市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现就有关内容作以下解读。

问:今年我市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的任务是什么?

答:2023年,在全市开展生猪、家禽(含水禽)、肉牛、肉羊、奶牛和特色畜禽示范场创建活动。本年度创建的示范场,畜种应在农业农村部公布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范围之内,且养殖场在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信息平台备案;模式上重点聚焦与中小养殖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显著的一体化经营;生产上聚焦设施装备现代化、饲养管理精细化、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通过养殖场申请创建、材料审核、现场核查、评审确定,坚持标准从严原则,创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不少于6个,其中省级及以上示范场不少于2个,市级示范场不少于4个。配合上级开展示范场新技术新工艺新模式宣传推广活动,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高效设施养殖整套技术模式,挖掘示范带动典型案例。

问:针对我市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有哪些政策?

答:国家支持畜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向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倾斜。鼓励地方畜牧行政主管部门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发改、财政、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支持,加大项目资金和技术培训投入力度,提高创建活动的实施效果。对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会在项目扶持等方面进行倾斜。特别是牛羊项目,以后可以优先支持。

问:养殖户申报的条件是什么?

答:主要包括五个必备条件和四个方面的要求。

五个必备条件:

1、场址不得位于畜禽养殖禁养区内,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土地使用规划,具有相关环评手续和土地备案手续。

2、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两年内无重大动物疫病、主要人畜共患病临床病例和病原学阳性,无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3、具有县级以上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证明,养殖档案符合相关法规标准要求。

4、具有合法环评手续。

5、具有合法用地手续。

四个方面要求:

一是生产高效。集约化、设施化、智能化、自动化水平高,使用节水、节料、节能养殖工艺,采用自动化环境控制设备。选用优质高产畜禽良种,配备智能监控系统,对重点生产区和畜禽粪污处理等区域进行实时监控。劳动生产率、资源转化率、畜禽生产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二是环境友好。选址科学、布局合理,环境整洁,与周边自然环境和美丽乡村建设相协调。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与设施先进、运转正常,能够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实现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科学规范。

三是产品安全。采取科学的畜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防疫制度健全,防疫设施先进,重大动物疫病、主要人畜共患病两年内无临床病例和病原学阳性。严格遵守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等投入品使用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兽用处方药制度和休药期制度,坚决杜绝使用违禁药物,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鼓励减量使用投入品。

四是管理先进。考核制度健全,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信息采集及管理系统健全,有完善准确的生产记录档案。配备专业化技术人员,人员培训和管理规范,实现精细化管理。

问:如何申报?

答:符合示范场条件的规模养殖场根据自愿原则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申请书,经所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初审后推荐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

问:申报创建流程是怎样的?

答:符合示范场条件的规模养殖场根据自愿原则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申请书,经所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初审后推荐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

市农业农村局审核遴选,将推荐申报部级、省级示范场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至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畜牧水产技术推广应用处(以下简称省畜牧水产技术推广处)。

省畜牧水产技术推广处组织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确定部级、省级示范场候选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结合上级确定部级、省级示范场候选单位,并组织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初步确定市级示范场候选单位。

省畜牧水产技术推广处组织专家对确定部级、省级示范场候选单位开展现场核查、评分,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市级示范场候选单位开展现场核查、评分,并填写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现场考核意见书。市农业农村局在组织市级示范场现场考评的同时,对2020年度正式公布、2023年底到期并有意愿继续创建的示范场,一并进行现场复验。复验结果及现场考核意见书上报省畜牧水产技术推广处,复验示范场不占本年度控制指标。

省农业农村厅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部级示范场名单及相关材料、2020年度示范场复验结果及现场复验意见报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部公示并发布部级示范场名单和复验合格示范场名单后,省农业农村厅发布省级示范场名单,市农业农村局公示发布市级示范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省畜牧水产技术推广处备案。

解读单位:九江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792-8582184

附件: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九江市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