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丨关于九农字〔2023〕25号《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4-07 10:16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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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3-04-07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0507
  •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
  • 责任部门: 市农业农村局

《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解读人:周海鸿

一、政策出台背景

贯彻落实《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243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的通知》(赣财农指〔202244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以满足人民对丰富优质安全的水产品和优美水域生态环境需求为目标,以推进渔业渔政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牢固树立大食物观,统筹发展和安全,不断提升渔业稳产保供水平,加快转变渔业发展方式,促进渔业转型升级。

二、政策特点和内容

1.明确重点支持方向。重点支持创建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集中连片养殖池塘高标准改造、陆基设施渔业、省级以上原良种场提升改造及亲本更新、开展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五大行动”、建设小龙虾建议市场、建设鳗鱼产业集群、开展水生生物监测、开展水产技术培训、发展专业渔村、提升渔政执法能力及生态管护(江豚护鱼)巡护队建设等。

2.明确补助标准及补助比例。不同项目的补助标准和补助比例不一致,综合省厅相关文件和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一般财政补助不超过单个项目资金的50%

3.明确责任分工。为充分调动各地积极性,市农业农村局参照省农业农村厅做法,前期进行了摸底,根据摸底情况和地区实际情况分解下达任务。各地渔业主管部门要按照项目建设要求遴选好实施主体,组织项目实施单位编制实施方案,确定建设内容,并审核把关,确保项目可行性,督促有关项目单位落实具体任务和绩效指标。

4.明确实施程序。除市本级项目、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项目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外,其他项目由项目县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要及时拨付资金,市农业农村局将适时开展项目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