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解读】《九江市农业农村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和《九江市农业农村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6-08-06 17:03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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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6-08-06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0872
-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
- 责任部门: 市农业农村局
一、全生命周期管理
本办法核心管理原则,覆盖农业农村领域工程建设项目从申请、审核、招标、实施、监管到验收的全部流程,实现项目各环节闭环管控。
二、统一计划、集中管理、分工负责、分级实施
原文明确的农业农村建设投资管理体制,由市级统筹投资计划,属地部门分级落地执行,各环节权责清晰划分。
三、项目法人责任制
明确项目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对项目申报、实施、质量、资金管理及建成后的运行等负总责,压实项目主体责任。
四、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法定代表人按照各自职责,对所承建项目的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五、项目建设程序
原文规定的标准流程,包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后期评价7个法定阶段。
六、投资变更报批
原文明确的刚性管控规则,总投资变动超出对应阈值时,必须重新向原审批机关报批,严禁随意突破投资规模。
七、招标投标制
项目实施核心制度,明确达到法定金额标准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相关设备材料采购,必须依法开展招标。
八、工程监理制
项目实施法定要求,通过专业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资金使用进行全过程监督管控。
九、合同管理制
所有项目参建环节需以正式合同明确权责,保障项目各参与方依法依规履行建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