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九江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0-03-06 09:46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农业农村水利)局:
经研究同意,现将《九江市土地复垦耕地质量验收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2月19日
九江市土地复垦耕地质量验收办法
为规范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工作,提高土地复垦实施质量,强化现有耕地及新增耕地质量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复垦条例》及《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3013)有关规定,特制定《九江市土地复垦耕地质量验收办法》。
一、验收程序:土地复垦义务人严格按规定进行土地复垦,复垦符合要求后,复垦义务人对土地复垦耕地质量进行自验,自验合格后报请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申请验收,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验收,符合验收条件形成验收意见,报请上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进行确认备案,不符合验收条件要求的通知复垦义务人进行整改。
二、申请验收须提供的材料:1.验收调查报告(耕地损毁前耕地类型、基础条件、质量等级等)。2.土地复垦方案(设计、计划、报告)。3.土地复垦耕地质量评估报告。4.土壤质量检测等其他报告。
三、土地复垦成耕地基本条件:1.旱地。(1)土地平整;(2)土层厚度不低于50公分;(3)有排水沟,排水沟质量不低于周边旱地沟标准,并连通周边沟道,排水通畅;(4)有田间道和生产路;(5)土壤质地合适(壤土或轻壤土),不过砂或砾石多;(6)土壤肥力符合要求(检测报告);(7)已经种植旱地农作物。2.水浇地。(1)土地平整(田面高差正负5公分以内);(2)土层厚度不低于60公分;(3)有排灌沟渠,排灌沟渠质量不低于周边水浇地标准,并连通周边排灌沟渠,做到旱能灌涝能排;(4)有田间道和生产路;(5)土壤质地合适(壤土或轻壤土),不过砂或砾石多;(6)土壤肥力符合水浇地要求(检测报告);(7)已经种植棉花或其他经济作物。3.水田。(1)土地平整(田面高差正负3公分以内);(2)土层厚度不低于60公分;(3)有排灌沟渠,排灌沟渠质量不低于周边水田标准,并连通周边排灌沟渠,做到旱能灌涝能排;(4)有田间道和生产路;(5)土壤质地合适(壤土或轻壤土),保水保肥;(6)土壤肥力符合水田要求(检测报告);(7)已经种植水稻或具备种水稻条件。
四、县级验收步骤:1.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成立耕地质量验收组。2.验收组对验收资料进行审阅。3.验收组实地查看耕地复垦状况。4.专家评议。5.验收组形成验收意见并加盖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公章。
五、验收标准:原则上复垦后耕地质量等级不得低于被毁前耕地质量等级,因种种原因不能确定原有耕地质量等级的,复垦后耕地质量不得低于同类性质的周边耕地质量等级。最低要求也应满足附表《长江中下游平原区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指标值要求。
附件:《长江中下游平原区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
附件:
长江中下游平原区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
|
复垦方向 |
指标类型 |
基本指标 |
控制标准 | |
|
耕地 |
旱地 |
地形 |
田面坡度/(。) |
≤15 |
|
土壤质量 |
有效土层厚度/cm |
≥50 | ||
|
土壤容重/(g/cm3) |
≤1.4 | |||
|
土壤质地 |
砂质壤土至壤质粘土 | |||
|
砾石含量/% |
≤5 | |||
|
pH值 |
6.0~8.5 | |||
|
有机质/% |
≥1 | |||
|
电导率/(dS/m) |
≤2 | |||
|
配套设施 |
排水 |
达到当地各行业工程建设标准要求 | ||
|
道路 | ||||
|
林网 | ||||
|
生产力水平 |
产量/(kg/hm2) |
三年后达到周边地区周等土地利用类型水平 | ||
|
水浇地 |
地形 |
田面坡度/(。) |
≤15 | |
|
平整度 |
田面高差±5cm之间 | |||
|
土壤质量 |
有效土层厚度/cm |
≥60 | ||
|
土壤容重/(g/cm3) |
≤1.35 | |||
|
土壤质地 |
砂质壤土至壤质粘土 | |||
|
砾石含量/% |
≤5 | |||
|
耕地 |
水浇地 |
土壤质量 |
pH值 |
6.0~8.5 |
|
有机质/% |
≥1.5 | |||
|
电导率/(dS/m) |
≤2 | |||
|
配套设施 |
灌溉 |
达到当地各行业工程建设标准要求 | ||
|
排水 | ||||
|
道路 | ||||
|
林网 | ||||
|
生产力水平 |
产量/(kg/hm2) |
三年后达到周边地区同等土地利用类型水平 | ||
|
水田 |
地形 |
地面坡度/(。) |
≤6 | |
|
平整度 |
田面高差±3cm之间 | |||
|
土壤质量 |
有效土层厚度/cm |
≥60 | ||
|
土壤容重/(g/cm3) |
≤1.35 | |||
|
土壤质地 |
砂质壤土至壤质粘土 | |||
|
砾石含量/% |
≤5 | |||
|
PH值 |
6.0~8.0 | |||
|
有机质/% |
≥1.5 | |||
|
电导率/(dS/m) |
≤2 | |||
|
配套设施 |
灌溉 |
达到当地各行业工程建设标准要求 | ||
|
排水 | ||||
|
道路 | ||||
|
林网 | ||||
|
生产力水平 |
产量/(kg/hm2) |
三年后达到周边地区同等土地利用类型水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