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农(渔业)罚〔2025〕27号 唐某懿使用泥鳅活体饵料进行垂钓案
发布时间:2025-10-23 1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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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身份证号码 | 处罚结果 | 处罚机关 |
| 九农(渔业)罚〔2025〕27号 | 关于唐某懿使用泥鳅活体饵料进行垂钓 | 使用泥鳅活体饵料进行垂钓 | 当事人使用泥鳅活体饵料进行垂钓的行为违反了《江西省渔业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第三项“禁止下列垂钓行为:(三)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添加剂及泥鳅等鱼虾类活体饵料垂钓”之规定。 依照《江西省渔业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第二项“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二)使用各类探鱼、射鱼、锚鱼设备、视频辅助装置垂钓,或者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添加剂及泥鳅等鱼虾类活体饵料垂钓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垂钓器具,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之规定。 参照《江西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中《〈江西省渔业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序号23“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垂钓器具,及裁量一级分档中从轻处罚档次:可以并处2000元以上7000元以下罚款”之规定。 |
唐某懿 | 360402xxxx06063136 | 一、没收垂钓器具; 二、罚款2000元。 |
九江市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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