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纳反馈】《九江市深入推进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5-06-09 10:00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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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5-06-0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2979
-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
- 责任部门:
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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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征求意见单位 |
修改意见 |
采纳与否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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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市财政局 |
一、“(七)建立贷款贴息制度。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粮食、茶叶、水产、油料......(具体贴息政策由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人民银行九江市分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建议修改为:“(七)建立贷款贴息制度。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粮食、茶叶、水产、油料......(具体贴息政策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九江市分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修改理由:根据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专项资金具体分配使用意见由主管部门提出,财政部门落实资金保障并对资金分配使用意见进行合规性审核。比如贵局管理的农产品加工项目贷款贴息政策亦是农业农村部门制定,建议此项工作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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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财政局 |
二、(九)强化保险保障。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配套资金,重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买政策性农业保险;鼓励各县(市、区)以茶叶、水产、油料、禽蛋等产业为重点,大力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对推行和创新开办特色农产品保险工作较好的县,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进行奖补(具体奖补政策由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减少自然灾害和市场带来的经营风险;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买商业性保险,确保未来收益稳定。保险机构简化理赔流程,严格按合同条款履行理赔义务,严厉打击套保、骗保行为。”建议修改为: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配套资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买政策性农业保险;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买商业性保险,确保未来收益稳定。保险机构简化理赔流程,严格按合同条款履行理赔义务,严厉打击套保、骗保行为。” |
部分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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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无公众提出相关意见,共收到2条意见建议,采纳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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