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委员会关于张淳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中共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委员会关于张淳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6 09:05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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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5-09-26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2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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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

2025年6月25日市农业农村局党委会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职数审核和备案,现将有关同志职务职级任免通知如下:

张淳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粮食行业指导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农业农村局粮食行业指导科副科长职务、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胡敏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监督检查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乡村振兴局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邵泽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粮食调控与监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农业农村局粮食监督检查科副科长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周媛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市场与涉外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农业农村局市场与涉外科副科长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李成维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帮扶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乡村振兴局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赵倩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和农垦科(农药管理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农业农村局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方佼佼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粮食调控与监管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农业农村局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叶冻平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市农业农村局粮食行业指导科科长职务;

陈里林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市农业农村局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罗昆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市农业农村局粮食调控与监督检查科科长职务;

张和勇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市乡村振兴局搬迁扶贫和村庄建设科副科长职务;

黄洁婷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市乡村振兴局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占梦琪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市农业农村局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陈颖同志任市农业科学院成果转化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农业科学院成果转化科副科长职务;

王丽霞同志任市农业科学院综合协调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农业科学院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乐康同志任市农业科学院资源和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市水生生物保护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农业科学院资源和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市水生生物保护中心)副主任职务;

徐金根同志任市农业科学院水产研究所(市彭泽鲫良种场)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农业科学院水产研究所(市彭泽鲫良种场)副所长职务;

邹艺同志任市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乐笑秋同志任市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综合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涂芬同志任市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市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吴本平同志任市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三级主任科员;

林喜同志任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委专职副书记,免去其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经开区、八里湖新区大队大队长职务;

周杰同志任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纪委书记,免去其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渔政大队大队长职务

晏阳同志任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黄幸幸同志任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免去其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柴桑区大队大队长职务

杨东同志任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综合科科长职务

郭军同志任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一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陈涛同志任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计划财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沈建新同志任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渔政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渔政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魏远瞩同志任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柴桑区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柴桑区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王叙军同志任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经开区、八里湖新区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经开区、八里湖新区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银旺同志任市乡村振兴监测评估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韩喜鹏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科学技术科副科长,免去其市农业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副科长职务;

陈莉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副科长,免去其市农业农村局政策与改革科副科长职务;

吴春锋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市乡村振兴局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陈震宇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市乡村振兴局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熊勇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市乡村振兴局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蔡卿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市乡村振兴局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甘露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市乡村振兴局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欧阳剑峰同志任市农业科学院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市水产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职务;

曹烈同志任市农业科学院科研管理科科长,免去其市水产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职务;

曹国军同志任市农业科学院实验中心主任,免去其市农业科学院粮油经作研究所所长职务;

袁志华同志任市农业科学院粮油经作研究所所长,免去其市农业科学院计财科科长职务;

付戴波同志任市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所长;

江满霞同志任市农业科学院成果转化科副科长,免去其市农业科学院粮油经作研究所副所长职务;

陈国徽同志任市农业科学院实验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市农业科学院科研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沈少华同志任市农业科学院粮油经作研究所副所长,免去其市农业科学院实验中心副主任职务;

付纹琪同志任市农业科学院水产研究所(市彭泽鲫良种场)副所长,免去其市水产科学研究所办公室主任职务;

申泰宇同志任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监督科科长,免去其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二科科长职务;

周理琛同志任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综合科科长,免去其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柴桑区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王卫同志任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信息科科长,免去其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经开区、八里湖新区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邱宝旭同志任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宣传教育科科长,免去其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渔政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潘靓同志任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濂溪区大队大队长;

免去王绿平同志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周永清同志的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王学庆同志的市农业农村局种业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罗勇成同志的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高小平同志的市水产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曹奎同志的市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所长职务;

免去朱斌同志的市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去杨伟民同志的市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于学平同志的市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正国同志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免去朱胜文同志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濂溪区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邰晓东同志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浔阳区大队大队长职务。

以上同志职务职级任免时间从2025年6月起算。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