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推进​2024年九江市富硒功能农业发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8 11:26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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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4-03-1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0583
  •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
  • 责任部门: 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农业农村水利)局,九江经开区社发局、庐山西海农林水务局、八里湖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富硒功能农业的工作部署,推动我市富硒功能农业质量发展,根据《九江市富硒功能农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文件精神,为推进全市富硒功能农业产业发展,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农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培育壮大全市富硒功能农业,打造九江现代农业的新特色、新优势、新名片,为推进农业强市建设注入“硒”动力。

二、重点任务

(一)建设一批富硒农业示范基地。重点打造一批九江市富硒大米、富硒茶叶、富硒果蔬、富硒小麦、富硒中药材、富硒水产、富硒禽蛋等主导产业的富硒农业基地,推进建设15个主导产业明确、种植养殖规模大的示范基地。

(二)提升富硒产品精深加工水平。推动本地企业与富硒科研院所合作,加快提升富硒食品加工和食品制造。企业开发富硒休闲食品、功能性食品等高附加值产品,推进建设3个投资规模较大、精深加工水平高、带动能力强的示范加工项目。

(三)构建富硒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引导富硒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富硒产品认证,在全市范围内统一组织批复建设的示范基地与加工项目开展富硒农产品认证,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建设1个富硒农产品检测实验室,加强全市富硒农产品监管,适时开展富硒产品抽样检查。

(四)打响九江富硒品牌。打造1个市级富硒区域公共品牌,引导富硒企业打造企业和产品品牌不少于10个。组织涉硒企业参加综合性展会和富硒农产品博览会,鼓励涉硒企业建立富硒产品连锁店、直营店、配送中心等。

三、推进方式

(一)项目化推进示范基地和示范加工项目建设。重点支持九江市富硒大米、富硒茶叶、富硒果蔬、富硒小麦、富硒中药材、富硒水产、富硒禽蛋等主导产业和开发富硒精深加工产品,以一年内见效的项目为主。积极组织具备较大规模、技术成熟、意愿强的龙头企业、大户、专业合作社等申报富硒功能农业种植(养殖)基地。支持龙头企业开发富硒休闲食品、功能性食品等高附加值产品。新建生产车间,新购置安装富硒产品加工设备,引进和研发富硒农产品新品种、新技术。富硒功能农业种植(养殖)示范基地、示范加工项目具体申报办法及支持标准依据实施方案(另行文)执行。

(二)专业化开展富硒产品检测、认证和监管。选取有资质的富硒产品检测和认证机构对批复建设的示范基地和示范加工项目的产品统一进行检测和认证。委托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建设富硒农产品检测实验室,对我市富硒农产品进行日常抽检。

(三)多元化打造九江特色富硒农产品品牌。着力打造“庐山珍硒”区域公共品牌,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大力实施富硒农产品品牌战略,以品牌提升产业发展,以品牌开拓市场。组织涉硒企业参加富硒农产品博览会,鼓励企业开展富硒农产品品牌宣传,强化品牌推介,市级将对设立富硒产品连锁店、直营店进行一定奖补。

四、相关要求

1.各地要按照市农业农村局“重点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清单化”的工作要求,建立协作机制,及时与实施主体协调沟通,加强实施过程中的指导核查,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2.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引导富硒经营主体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和脱贫人口参与富硒功能农业发展,推动富硒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持续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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