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农局办字〔2024〕20号 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4 17:54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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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九农局办字〔2024〕20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4-04-24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0927
-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
- 责任部门: 市农业农村局
九农局办字〔2024〕20号
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农业农村水利)局,都昌县水产畜牧产业发展中心,九江经开区、八里湖新区社会发展局,庐山西海农林水务局,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现将《2024年全市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4月16日
2024年全市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
“五大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渔函〔2024〕7号)文件要求,2024年将继续实施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水产养殖用药减量、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和水产种业质量提升等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以下简称“五大行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和有关单位在已有工作基础上,通过深入实施“五大行动”,推广水产绿色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推动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及资源化利用,促进水产养殖绿色高质量发展。到2024年底,新增稻渔综合种养面积10万亩以上;新建养殖尾水治理及资源化利用点3个以上;建立2个以上水产优良品种养殖示范基地;建立“五大行动”骨干示范基地10个以上;骨干基地实现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全覆盖,养殖尾水循环综合利用或达标排放全覆盖,水产养殖兽药使用量同比平均减少3%以上、抗生素类兽药使用量同比平均减少5%以上;大口黑鲈、乌醴配合饲料替代率达90%以上。
二、重点任务
2024年“五大行动”以扩规模、提质量、上水平、强标准、增效果为着力点,以绿色高质量和渔业现代化建设为目标,将全省农业农村“1263”发展思路贯穿“五大行动”工作全过程,结合本年度重点推广水产养殖品种和技术,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行动。一是重点推广高效集约设施养殖模式。包括陆基圆池生态健康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室内鱼菜共生养殖等,重点发展大口黑鲈、翘嘴鳜、翘嘴鲌、鳗鱼、乌鱼、黄颡鱼、南美白对虾、泥鳅等名优品种设施养殖。二是重点推广无环沟稻虾轮作模式。因地制宜发展稻虾综合种养,协同推广稻鳖、稻蛙、稻螺、稻鱼、稻鳅等稻渔综合种养等模式,力争全年新增稻渔综合种养面积10万亩以上。三是科学推广大水面生态渔业。科学规范推广青、草、鲢、鳙、河蟹、小龙虾、翘嘴鲌等大水面生态增养殖新技术模式,促进实现以渔控草、以渔抑藻,禁止在河湖水库使用无机肥、有机肥、生物复合肥养殖行为,修复水域生态环境。四是推广中华鳖、黄颡鱼、彭泽鲫、草鱼、翘嘴鲌等池塘高效健康养殖模式。结合十五万亩绿色标准化池塘改造行动,创新生态池塘养殖技术模式。通过示范推广,引导养殖者树立生态健康养殖理念,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各县(市、区)至少建立1个以上试验示范推广基地。
(二)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行动。依托绿色高标准池塘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试点项目,推进养殖尾水循环综合利用或达标排放。重点推广“三池两坝”、生态湿地、工厂化循环水、种养结合等尾水处理模式,力争全年新建养殖尾水治理及资源化利用点3个。开展放养滤食性鱼类、水生植物和微生物净化等技术集成创新,降低养殖尾水处理成本,推进尾水治理技术推广应用。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付费”的原则,指导养殖主体做好尾水处理设施设备维护及运行效果监测,提高全市养殖尾水覆盖率。
(三)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一是加强疫病监测与预警预报,全面落实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探索无规定水生动物疫病苗种场建设及水产养殖用药安全使用指导员制度,逐步健全基层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体系,督促养殖企业购买水产苗种时主动索要苗种检疫相关证明,防患苗种携带病害,保证苗种质量。二是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杜绝地西泮、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使用,落实休药期制度、白名单制度,指导养殖者科学规范使用渔用兽药、依法依规使用投入品,引导养殖生产主体依规落实养殖生产记录制度。三是加强宣传指导。各县(市、区)要组织开展水产养殖规范用药科普下乡活动1次以上,推广使用“鱼病远诊网”,加强关键时期巡查指导,宣传普及《兽药管理条例》《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等法律法规和用药知识。推广应用疫苗免疫和生态防控技术,骨干基地要实现用药量、特别是抗生素使用量同比持续降低。
(四)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行动。加强科普宣传和示范推广,进一步提高配合饲料替代率和研究成果转化率。针对全市大口黑鲈、乌鳢、鳜鱼、河蟹等重点养殖品种,力争建立2个以上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养殖适应性驯化和试验示范基地,分品种对全养殖周期配合饲料替代情况进行综合效益分析,研究饲料配方及可行替代方案,挖掘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水产养殖典型,完善技术操作规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骨干基地养殖大口黑鲈、乌鳢等品种配合饲料替代率不低于90%,鳜鱼、河蟹等养殖品种配合饲料替代率持续提高。
(五)水产种业质量提升行动。大力推广良种良法,抵制无证生产的水产苗种。积极引进国审水产新品种。引进国内外鱼、虾、蟹优良水产新品种驯化养殖,熟化养殖技术,进行推广应用。各地要培育壮大重要保种、苗种繁育主体,规范良种场运行管理,提升种源保存和供给能力,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五大行动”骨干基地遴选范围。力争建立2个以上水产优良品种养殖示范基地,引进、示范、推广国内优良水产品种,进行养殖试验示范。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科负责牵头组织“五大行动”实施工作,并适时开展调研督导。各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牵头制定本地“五大行动”工作方案,把握本辖区好工作总体方向,明确任务,压实责任,推动落实。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和有关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好产业技术体系优势,加强组织协同配合,抓好技术集成、模式创新、典型培育、示范推广、信息汇总等各项行动实施。
(二)加强政策支持。市农业农村局统筹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等渔业专项资金支持开展“五大行动”,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具体实施。各县(市、区)要全力配合,科学谋划,协同推进标准化池塘改造、养殖尾水治理试点示范建设、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市、区)要引导水产养殖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参与成熟技术模式的示范推广,充分调动生产经营主体特别是规模经营主体的积极性。要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水产苗种和违法用药等行为。遴选骨干基地要以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养殖尾水治理、减量规范用药、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使用良种等五个方面全覆盖为基本条件,严格遴选把关,打造一批示范样板,不断提升骨干基地的设施化、信息化、智能化程度,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加强宣传总结。各县(市、区)要加强骨干基地建设,切实提升养殖技术、设施、装备、智能化水平,继续遴选和培育一批骨干基地,及时总结“五大行动”成效和经验做法,推介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扩大辐射带动范围,深入开展技术培训、交流研讨、现场观摩等活动。通过各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广大水产养殖渔民和企业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营造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健康发展生态。
请各县(市、区)分别于4月25日、7月8日、11月8日前将2024年“五大行动”工作方案、半年工作总结、全年工作总结报送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科和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水产技术指导站。
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科,吴紫维,0792-8559707, 电子邮箱:jjyyyzk@163.com;
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水产技术指导站,程波波,0792-8588163,电子邮箱:jjsjz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