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农字〔2024〕31号 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和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6 09:05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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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件编号: 九农字〔2024〕31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4-07-16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1689
  •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
  • 责任部门: 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农业农村水利)局,局属相关单位:

现将《2024年全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和《2024年全市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7月11日


2024年全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

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4﹞2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一号文件“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条件建设,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的要求,围绕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工作,组织引导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履行好技术集成、示范推广、指导服务、人员培训等职能任务,加强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与半公益性、经营性组织协同,集成组装综合技术方案,全面提高示范展示水平,进一步加快信息化普及手段,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市提供坚强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年度目标

全市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保持稳定,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技术集成示范等公益性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在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等方面科技支撑有力有效。全市建设15个以上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推广40项(次)以上的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每个粮食生产大县针对本地粮油主导产业生产中的难题等形成综合技术方案,在农业科技展示场所开展15(场)次以上的年度主推技术展示示范推广活动,对全市264名在编在岗基层农技人员开展先进成果普及培训;遴选培育100名业务精通、服务优良的农技推广骨干人才。招募153名特聘农技员,健全特聘农技员管理制度。巩固拓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机制创新试点成效,规范建设一批覆盖多个乡镇的区域性农技推广组织(任务清单详见附件)(任务清单详见附件1)。

二、实施内容

项目实施主要支持以下工作:基层农技员培训,农技推广信息化建设;在6个县(市、区)开展优质稻米、蔬菜、草地畜牧业、水产、家禽产业重大协同推广计划试点;开展彭泽鲫产业区域性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项目,由市农科院牵头负责、市农技推广中心配合;在瑞昌市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机制创新试点;聘请技术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培训等;招募特聘农技员(动物防疫员);为农业科技示范户提供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以及提供农(兽)药、化肥、饲料等;为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提供农(兽)药、化肥、饲料、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采取现代化推广方式以及组织展示活动;统筹兼顾所在地农垦场的农业科技示范户培育和农技员异地培训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机制创新。按照“一主多元”“一性三化”的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思路,在瑞昌市继续深化机制创新试点,强化体系公益性服务功能,积极探索现行乡镇管理体制下的基层农技推广新模式,在推进融合发展、增值取酬等方面取得新进展。扩大区域性农技推广平台建设规模,持续建设覆盖多个乡镇的区域性农技推广工作站,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区域服务站试点,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机制和模式。

(二)科技支撑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科技支撑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工作的通知》,按照“一县一策”要求,彭泽县为大豆大面积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瑞昌市为油菜大面积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分别围绕大豆和油菜,针对大面积单产提升制约因素,集成组装整县推进综合技术方案;其他粮食生产大县根据本地粮油主导产业制定综合技术方案。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要制定整体工作计划,开展相关品种技术示范推广,实现重点乡镇全覆盖。

(三)深入开展农技推广服务。全面推行农技推广服务岗位责任制,夯实包村联户服务机制,继续统筹做好定向生后续管理,推动先进适用技术进村入户到田,县乡两级农技人员(含“三定向”毕业生)原则上每人应当对接联系3-5个科技示范户、联系1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聚焦粮油生产和特色产业发展壮大,遴选推介一批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各育种和技术依托单位要对照推广任务清单,协同各级农技推广机构,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开范培训和指导,加快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展示应用。

(四)提升科技示范展示条件能力。各县(市、区)要结合县域实际,建设1个以上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在深入推进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标准化建设的同时,开展农业科技综合体示范展示场所建设试点。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要结合2024年农业主推技术,及时制定年度品种展示和技术示范实施方案,明确技术示范和服务任务;聚焦本区域内的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在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开展全覆盖试验示范;并积极承担农技员和高素质农民观摩实训任务,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协会骨干、“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学员和高素质农民成长成为农民技术员,加快先进适用技术进村入户到田。

(五)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完善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机制,统筹做好定向生后续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定向生就业服务年限和工作岗位的有关规定。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对全市264名在编在岗基层农技人员集中培训,各地要积极遴选和推荐本地的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参加省级脱产业务培训;各县(市、区)根据地区产业发展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继续实施乡村振兴青年农技人员“培基”行动,对“三定向”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江西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中涉农毕业生等开展精准培育,优化农技推广队伍学历结构,提高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六)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我市11个县(市、区)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从农业乡土专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种养能手、“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学员中招募特聘农技员,开展产业技术指导服务。继续在修水县、瑞昌市和德安县招募特聘动物防疫员。完善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实施办法等制度,规范购买服务协议,加强考核管理,稳定聘任与动态调整相结合,优先续聘考核优秀人员,完善特聘人员信息化管理服务。

(七)深入实施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一是市本级在都昌县、彭泽县、湖口县、瑞昌市和柴桑区继续实施彭泽鲫产业区域性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项目,由市农科院牵头负责、市农技推广中心配合,组建技术专家指导组,项目设首席专家,负责整个项目具体实施。二是在6个县(市、区)开展优质稻米、蔬菜、草地畜牧业、水产、家禽产业重大协同推广计划项目。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协同,针对农机农艺融合、高产抗逆等单产提升关键环节,进一步集成熟化本产业的重大技术,完善技术供给体系和配套措施,固化协同推广成果,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

(八)积极探索农技推广服务新机制。构建以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为主体,科研院校、科技服务企业、涉农行业协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半公益性、经营性机构相互协同的农技推广联合体等服务体系。推动市县两级农技推广服务力量下沉,融入区域性农技推广工作站,实现市县乡三级农技员和农民技术员连点成线。鼓励科研院校通过科技特派员、科技小院、专家大院等方式开展农技服务。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展农业科技服务,推广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互联网+农机作业”等服务模式,为农户提供生产管护、存储加工等全程科技服务。

(九)提高农技推广信息化水平。持续普及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和中国农技推广APP使用,加大新媒体手段运用力度。引导农技员、科研人员等在线开展业务培训、咨询指导等农技服务。各项目县要在10月底前完成工作动态、文件材料、县级培训班、主推技术、主体培育和示范场所等内容填报;指导承担项目任务的专家、特聘农技员(动物防疫员)、服务主体等对项目任务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线上动态展示。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各项目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实施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的重要意义,围绕年度目标任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推动政策衔接配套,要充分利用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项目,借助省级专家团队技术力量,实现上下协同联动。各项目县(市、区)要及时将方案报市局审批,市局报省厅科教处备案。

(二)强化绩效管理。项目县(市、区)要积极提升农技推广服务管理效能,按《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赣财农〔2024〕1号)要求,建立绩效管理指标体系,通过集中交流、在线点评、实地核查、交叉评估等方式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将与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要利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强化日常动态管理,紧盯执行进度,做好项目资金执行、绩效目标上报等工作。

(三)强化总结宣传。各项目县(市、区)要认真总结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中的实践做法,注重发掘宣传一批在大面积单产提升、技术服务、应急救灾中的好做法、好模式,通过现场观摩、典型交流等方式和网络、广播电视和报纸等渠道进行推介宣传,营造农技推广工作的良好氛围。各项目县(市、区)请于11月底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送我局。

附件:1.2024年全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任务清单

2.2024年全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资金分配明细表

                      


附件1

2024年全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

与建设项目任务清单

绩效任务

目标1:对全市264名基层农技员开展知识更新培训;其中:修水县、都昌县、瑞昌市各40名,武宁县25名,永修县、彭泽县各20名,湖口县、德安县、柴桑区各15名,共青城市、庐山市各12名,濂溪区10名;

目标2:建设15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其中:都昌县、瑞昌市、湖口县各2个,修水县、武宁县、永修县、彭泽县、德安县、柴桑区、庐山市、共青城市、濂溪区各1个;

目标3:在瑞昌市和永修县开展优质稻米产业重大协同推广,在修水县和瑞昌市开展蔬菜产业重大协同推广,在都昌县开展草地畜牧业产业重大协同推广,在瑞昌市和共青城市开展家禽产业重大协同推广,在都昌县、湖口县和永修县开展水产产业重大协同推广;

目标4:在修水县招募35名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在武宁县招募10名特聘农技员,在瑞昌市招募10名特聘农技员和14名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在都昌县招募10名特聘农技员,在湖口县招募10名特聘农技员,在彭泽县招募8名特聘农技员,在德安县招募10名特聘农技员和10名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在共青城市招募6名特聘农技员,在庐山市招募10名特聘农技员,在柴桑区招募10名特聘农技员,在濂溪区招募10名特聘农技员;

目标5:在市本级、瑞昌市、都昌县、湖口县、彭泽县和柴桑区开展彭泽鲫产业区域性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

目标6:在全市推介一批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全市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

目标7:在瑞昌市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机制创新试点;

目标8:在彭泽县开展农业科技综合体示范展示场所建设。


附件2

2024年全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资金分配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合计

主体项目

重大协同资金

区域性

特聘计划

脱贫

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

机制创新试点

小计

稻米

蔬菜

草地畜牧业

家禽产业

水产

1

全市

1034

292.5

210

40

40

20

40

70

130

229.5

22

100

50

3

修水县

129

34.7

20

20

52.5

22

3

武宁县

40

25

15

4

瑞昌市

180

34.3

60

20

20

20

36

50

5

都昌县

98

43

40

20

20

15

6

湖口县

61

26.3

20

20

15

7

彭泽县

136

23.5

12

100

8

永修县

78

27.5

50

20

30

9

德安县

47

16.6

30

10

共青城市

43

14.2

20

20

9

11

庐山市

30

15.4

15

12

柴桑区

35

19.7

15

13

濂溪区

27

12.3

15

14

市农科院

130

130


2024年九江市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方案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4〕2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省委和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坚持生产技术技能、产业发展能力、农民素质素养协同提升,构建选育用一体化培育路径,有效衔接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加快培养农业农村现代化亟需的高素质农民,为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任务目标。2024年,培训高素质农民2357名以上,即;经营管理型957人以上,其中:省级培训457人、市级培训100人以上、县级培训400人以上;专业生产型500人以上,其中:市级培训100人、县级培训400人以上;技能服务型900人以上,其中:市级培训100人、县级培训800人以上具体任务详见附件1),培训参评率和满意度不低于90%,全年围绕粮油稳产保供任务开设的班次和培育人数,粮食主产县不低于85%,非粮食主产县不低于75%;培养100名本科层次和若干大专层次的农民大学生(另行通知)。

二、主要工作

(一)大力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

1.重点任务

(1)提高技术技能水平。粮食、油料主产区要立足本区域主要粮油作物,围绕全产业链技术或单项关键技术,分区域、分品种、分技术确定培训内容,联合种植管理部门遴选培训对象,分品种组班、分技术授课、分阶段培训,推进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融合。围绕落实大食物观,服务设施农业、智慧农业发展,根据设施种植标准化园区、畜禽水产标准化养殖场、智慧农场等从业所需技术技能要求开展技术培训。加大农机领域培训力度。因地制宜开展果菜棉茶等经济作物生产管理、畜牧水产养殖户、动物疫病防治等培训。强化绿色低碳、种养结合等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模式落地应用。禁捕水域涉及县要继续开展退捕渔民就业帮扶培训。及时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救灾技术措施及相关设施装备应用培训,做好师资课程储备。

(2)提升产业发展能力。各地要聚焦主导特色产业、服务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围绕经营管理、绿色发展、品牌创建、农村电商、市场营销、风险防控等内容开展系统化培训,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带动能力。要服务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围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优化升级、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等,分领域、分产业、分层级开展系统培育,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3)提升综合素质素养。全面开设综合素养课程,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关课程覆盖所有培育对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三农”法律法规、农业绿色发展、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耕地保护建设、科学施肥用药、饲料豆粕减量替代、农业减排固碳、生物育种与转基因生物安全、农业安全生产、农业金融保险、乡村治理、农耕文化、农村移风易俗等领域知识、理念和倡导性要求,全面提升农民综合素质。注重培养青年高素质农民和高素质女农民。

2.实施专项行动

(1)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专题培训行动。我市以彭泽为大豆大面积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瑞昌为油菜大面积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为实施范围,结合整县推进综合技术方案,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因地制宜、按需设班,支持县级培训和省市级调训相结合。以粮油产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和规模化种植大户为对象,围绕全产业链技能,强化急需、短板技能培训。在豇豆主产区域继续开展质量安全控制培训。

(2)专业农机手培训行动。在有条件的地区,以专业农机手、农机大户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带头人为对象,以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区域农业应急救灾中心、常态化农机应急救灾服务队为重点,聚焦主要粮油作物耕种管收机械化作业环节,扩大实施专业农机手培育行动,提高农机手技能水平和职业素质。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能力提升培育行动。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专业型社会化服务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带头人为对象,开展主体发展能力提升培训,支持组织跨区域学习,帮助拓宽发展思路、优化发展路径,促进产业提档升级。面向上述主体从业就业人员,以相关涉农岗位所需的技术技能为主要内容,通过订单式组班、定制式培训、师傅带徒弟等方式,提升农民就业能力,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

(4)脱贫地区致富能力提升行动。支持脱贫地区围绕产业发展培育一批带头人,提升从业者技能水平,带动脱贫群众致富增收。根据脱贫人口(含非脱贫人口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需求,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实用技能培训,提高脱贫劳动力就业竞争力和就业质量。鼓励采取订单式培养、工匠带培等方式开展培训。

(5)农民综合素养提升整村推进行动。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每县(市、区)安排培训经费2万元,举办不超过20个班,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培训时长不超过一天,培训内容为综合素养课,可与春耕春管、防灾减灾等应急性培训结合开展。综合素养课程师资原则上应来自行政事业单位、涉农院校、农广校、科研院所等公益性机构。创新性开展乡村文化和乡村治理相关培训,普及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农村移风易俗、农耕文化传承保护、乡村优秀文化等,提高农民参与积分制、清单制、“村民说事”等乡村治理过程的能力和意识,培育文明乡风。举办培训的村应设置一名联络员,负责培训对象和现场教学组织工作。

(6)举办高素质农民直播课堂。继续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省市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和农业推广专家等,聚焦粮油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结合农时农事,组织学员开展农民直播课堂学习

(二)纵深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

1.积极组织招生工作。各地要强化与教育部门的衔接配合,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对象报考“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按照程序和要求认真开展报考对象资格审核工作,确保考生符合身份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今年生源推荐任务。加强“工程”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短信等发布招生宣传信息和政策,营造浓厚的招生工作氛围。

2.拓展“工程”实施效果。各地要大力推动乡村大学生创新创业协会(以下简称“乡创”协会)发展,支持“乡创”协会参与当地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主动承担农技推广、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等工作;鼓励协会之间开展技术技能、产业发展、服务地方、市场拓展等交流合作活动。组织“工程”毕业生参加全省农村创新创业创意大赛及相关比赛,选拔推介优秀项目和人才,激发农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

三、组织实施

(一)做好训前准备。开展农民培训和学历教育摸底调研,掌握培育对象的需求和建议。采用“机构招收、逐级推荐、个人申报”等方法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训对象,同一培训对象一年内只能参加一次培训,两年内不可重复参加同一层级同一类型培训;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考试择优录取的方式招录农民大学生。采取会议确定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遴选培育机构,按照农业农村部综合素养课程体系,严格审核把关本级综合素养类教材,优先选用农业农村部“十四五”规划教材。

(二)实施精准培育。市级重点抓好区域共性技能培训和全产业链综合型人才培育,县级重点抓好各类技术技能培训和产业带头人培育。优先支持农民需求迫切、产业结合紧密、培育基础条件完备、上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和培育效果较好的市县实施培育任务。以生产技术培训为主的,实操实训学时数不应低于总学时数的2/3,可根据实际需要和农时特点一次性或分段完成培育任务;以发展能力提升培育为主的,强调选育用一体化培养,将培育对象纳入发展监测范围;以从业就业技能培训为主的,鼓励在农业企业、农业园区进行岗位实践或顶岗实习。鼓励各级举办青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专题班。

(三)切实提升培育质量。各级农民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要强化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江西省高素质农民培训细则》开展培育工作,做好日常监管和质量跟踪,为培育对象提供后续发展指导服务。加强对各县(市、区)培育工作的指导、监管和服务,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承担任务的培育机构要按需制定培育计划,模块化设计综合素养课、技术技能课和能力拓展课,优选师资教材,综合运用课堂教学、现场教学、实践实训、线上学习、观摩交流等形式,优化培训方法,确保全年工作高质高效、农民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四)强化体系建设。统筹用好农广校、涉农高校、职业院校、农业科研单位和农技推广机构等资源,支持优质公益性培育机构长期稳定承担任务。有序引导和规范社会化培育机构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合理设置遴选条件,强化开班审查、过程监管和质量评价,有条件的要实行跟班制管理;支持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有偿参与实训、观摩、人才使用等培育环节。鼓励国家优质田间学校承担培育相关工作。建设一批特色品牌专业、线上线下精品课程和教材;完善标准化实训基地体系建设;将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农技推广骨干、特聘农技员、工程优秀学员等纳入师资队伍,鼓励将法律、金融、文化等领域师资纳入共享师资队伍。

(五)创新教育培训模式。鼓励各地创新路径,因地制宜探索农民教育培训模式。搭建农民和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用人主体之间桥梁,探索校地合作委托制培养、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路径。围绕特定区域或特定产业农民群体共性需求,开展定制化专业课程和师资队伍建设;有条件的可试点开展个性化、定制式培训。针对农民融资保险、流通销售等方面需求,推进相关课程教学和课外服务联动式开展。

(六)用好信息平台。利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开展在线学习、在线服务和在线管理;发挥平台的信息化管理功能,在对象遴选、数据调度、信息分析中实现数字化管理;开展培训在线监管和绩效评价,及时组织参训农民对培训教师、培育基地、培训组织和培训效果进行线上评价,实现参训农民基本信息100%入库,培育全程可监测可追溯。用好“工程”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做好学员培养全过程管理工作,提升“工程”信息化管理和应用水平。

(五)做好跟踪服务。依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体系等专业队伍,为技术技能提升类培育对象提供长期技术指导服务;帮助产业发展带头人获取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项目、信贷保险等方面支持。引导培育对象成立社会化服务组织,组织开展产销对接、跨地域交流合作、技术技能竞赛等活动。开展高素质农民和“工程”学员发展情况监测。深化与省农担公司的合作,为农民提供便捷、实惠的金融服务。

四、资金管理

一)资金拨付及补助标准。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采取预拨制和报账制相结合方式拨付资金,标准为:经营管理型3500元/人,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1200元/人。“工程”正式录取的大专生学员,纳入全省高职招生计划,由省财政保障生均经费;正式录取的本科生学员仍按原政策执行,培养经费由省市县三级和院校共同承担,由省财政统一拨付给江西农业大学。

(二)资金监管。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需求调查、线上线下培训、实践实训、跟踪监测等与培育工作相关的费用,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农民素质素养提升行动的班次,可按规定列支课酬、资料费等与培训直接相关的费用,不得列支食宿费用。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监管,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截留、挤占、挪用农民教育培训资金,严禁以现金形式直接分发给农民个人,确保财政补助资金足额用于农民教育培训。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和各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与财政、教育、共青团、妇联、科协等部门的工作联动,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合力推进农民教育培训工作。要提升培育工作的组织管理水平,开展管理人员培训;落实“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并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实施方案,细化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实施步骤、资金使用范围等,保障各项工作及时有效的开展。

(二)加强项目管理。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严格审核开班计划和培育对象,跟踪培训进度,随机抽核培训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必要时停班整改。依托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和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和资金绩效目标开展项目全过程管理。按分级负责原则,对照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绩效考评细则,组织开展培育质量评估和验收,接受农业农村部培育机构质量抽查。

(三)注重宣传总结。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和各培训机构要注重选树典型,积极组织推荐参加各类全国优秀学员遴选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新媒体,加大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先进人物、“工程”优秀学员、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

请各县(市、区)于7月24日前和12月6日前分别将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报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备案。

附件:1.2024年全市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

      2.2024年全市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分配表

     3.高素质农民培训模块和课时分配要求

附件1

2024年全市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

序号

名称

经营管理型

任务数(人)

专业生产型

任务数(人)

技能服务型

任务数(人)

任务总数(人)

1

省 级

457

/

/

457

2

市本级

100

100

100

300

3

修水县

/

50

50

100

4

武宁县

80

/

80

160

5

瑞昌市

40

80

100

220

6

都昌县

100

100

100

300

7

湖口县

100

80

80

260

8

彭泽县

80

50

100

230

9

永修县

50

/

50

100

10

德安县

50

50

/

100

11

共青城市

/

/

50

50

12

庐山市

50

/

50

100

13

柴桑区

/

/

100

100

14

濂溪区

20

/

40

60

合计

1127

510

900

2537

附件2

2024年全市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名称

经营管理型

(万)

专业生产型

(万)

技能服务型

(万)

素质素养(万)

合计

1

省 级

160.8

0

0

0

160.8

2

市农科院

17.5

12

6

35.5

3

市农技推广中心

18

0

6

24.0

4

修水县

0

6

6

2

14.0

5

武宁县

28

0

9.6

2

39.6

6

瑞昌市

14

9.6

12

2

37.6

7

都昌县

35

12

12

2

61.0

8

湖口县

35

9.6

9.6

2

56.2

9

彭泽县

28

6

12

2

48.0

10

永修县

17.5

0

6

2

25.5

11

德安县

17.5

6

0

2

25.5

12

共青城市

0

0

6

2

8.0

13

庐山市

17.5

0

6

2

25.5

14

柴桑区

0

0

12

2

14.0

15

濂溪区

7

0

4.8

2

13.8

合计

395.8

61.2

108

24

589


附件3

高素质农民培训模块和课时分配要求

培训类型

总课时

课程所占课时比例

说明

综合素养

专业能力

能力拓展

实习实训(现场教学)

线上学习

经营管理型

≥56

≥4课时

≥60%

20%

≥总课时的1/3

≥总课时的10%且≦总课时的30%

45分钟/课时,一天不超过8课时。单个培训班人数不超过100人。

专业生产型

≥24

≥4课时

≥60%

10%

≥总课时的2/3

技能服务型

≥24

≥4课时

≥60%

10%

≥总课时的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