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农字〔2023〕25号 ​ 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7 10:13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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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件编号: 九农字〔2023〕25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3-04-07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0506
  •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
  • 责任部门: 市农业农村局




九农202325


九江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成品油价格调整对

渔业补助预算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农业农村水利)局,庐山西海农林水务局、八里湖新区农林水利服务中心,市农业科学院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现将《2023年全市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43

(主动公开)

2023年全市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243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的通知》(赣财农指202244号)文件有关要求,省厅下达我市2023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共3604万元。为做好资金的使用,结合我市“渔业产值突破200亿元”目标要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渔业渔政工作部署会议要求,以满足人民对丰富优质安全的水产品和优美水域生态环境需求为目标,以推进渔业渔政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牢固树立大食物观,统筹发展和安全,不断提升渔业稳产保供水平,加快转变渔业发展方式,促进渔业转型升级。

二、项目支持的方向

主要用于支持以下渔业发展方向。

1.支持创建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支持高标准创建绿色发展理念突出、基础设施和健康养殖模式完善、养殖管理规范、能够引导和带动地方全面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的示范区。鼓励各地以生产经营主体为单位申报,对创建成功的每个奖补50万元。省厅下达我市任务2个,经组织各地申报,局党委研究,确定湖口县和彭泽县以生产经营主体为单位各1个。

2.支持集中连片养殖池塘高标准改造。结合《2022年全市水产养殖15万亩绿色高标准池塘改造行动方案》(九农字〔202228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厅《高标准水产养殖池塘改造建设技术规范》建设要求,鼓励各地对100 亩以上池塘进行改造,每亩补助标准为3000元。全市共改造池塘面积5220亩。根据各地需求摸底情况,结合各地池塘现状,经研究,拟下达八里湖新区200亩,濂溪区、庐山市各300亩,修水县、武宁县、德安县各400亩,市农业科学院520亩,柴桑区600亩,永修县、都昌县、彭泽县各700亩改造任务,实施主体自筹资金不少于财政补助资金的25%

3.支持发展陆基设施渔业。支持当年开工建设的池塘工厂化设施渔业和循环水(钢棚、水池、圈桶)养殖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采取先建后补,每个养殖设施单元(钢棚为600平方米、圈桶为2个、水池为350立方米)补贴5万元,财政补助资金不能高于项目投入资金的50%,且最高补助30万元。根据调查摸底,结合各地发展的积极性,经研究,全市共支持22个设施渔业项目点。具体为彭泽县3个,湖口县、都昌县、瑞昌市、修水县、武宁县、柴桑区、德安县、濂溪区各2,永修县、共青城市、市农业科学院各1个。

4.支持省级以上原、良种场提升改造及亲本更新。支持省级以上水产原、良种场完善基础设施、提高生产能力、保障苗种质量安全、防治水产疫病、亲本升级换代等。全市共支持3个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提升改造及亲本更新,瑞昌市、彭泽县、市农业科学院各1个,每个补助40万元;支持8个省级水产原、良种场提升改造及亲本更新,具体为彭泽县2个,湖口县、永修县、都昌县、瑞昌市、柴桑区、德安县各1个,每个补助20万元。

5.支持开展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五大行动”。支持开展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五大行动”,包括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行动、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行动、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行动、水产种业质量提升行动。市农业农村局渔业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五大行动”实施工作,适时开展调研督导,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开展好技术集成、模式创新、典型培育、示范推广、信息汇总。共安排50万元。

6.支持建设小龙虾交易市场。包括电商交易平台、电子商务、冷链物流等方面建设,单个项目的补助资金不超过30%。经组织申报,经研究,共安排资金240万元,其中濂溪区1个,资金180万元;永修县1个,资金60万元。

7.支持建设鳗鱼产业集群。支持补齐苗种投放、饲料投喂、水质管控、预防保健、日常管理、鳗鱼选别、鳗鱼贮藏、鳗鱼销售等鳗鱼产业流程,单个项目的补助资金不超过30%。根据全市产业发展现状,经研究,安排武宁县1个,资金200万元。

8.支持水生生物监测。按照《2023年江西省水生生物资源调查监测工作方案》等省厅相关文件精神,支持长江江西段、修河和鄱阳湖水域14个监测点位开展水生生物资源调查监测。根据监测工作内容和监测方案,经与监测单位协商,按平均每个点位监测资金12万元下达江西省水生生物资源调查监测九江站(市农业科学院),共计168万元。

9.支持开展水产技术培训。支持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织开展水产养殖、疫病防治、质量检测等水产相关技术培训,深化水产技术学习,提高企业、合作社、养殖大户等水产养殖经营主体水产技术水平,促进经营主体技术沟通交流,安排资金10万元。

10.支持专业渔村发展。支持发展壮大专业渔村集体经济、打造退捕渔民转产示范点等。根据各专业渔村的发展需要,经研究,共支持6个专业渔村发展,每个补助15万元。其中濂溪区2个,湖口县、都昌县、瑞昌市、庐山西海各1个。

11.支持渔政执法能力及生态管护(江豚护鱼)巡护队建设。一是支持禁捕退捕生态管护(江豚护鱼)巡护队伍巡护点打造及装备力量建设,规范巡护管理,补齐执法设施设备、江豚救护设备的短板。二是建设渔民驿站、渔文化展示馆、禁捕退捕相关宣传。三是支持市农业科学院积极参与江豚的救护、监测。四是支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能力提升培训、执法装备维修保养及禁捕执法工作保障。

三、有关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措施,按照项目建设要求遴选好实施主体,督促有关项目单位落实具体任务和绩效指标。其中集中连片养殖池塘高标准改造、陆基设施渔业、省级以上原良种场提升改造及亲本更新、小龙虾交易市场、鳗鱼产业集群这5类项目,要组织项目实施单位编制实施方案,确定建设内容,并审核把关,确保项目可行性。项目实施单位选定后,请于4月底前将《2023年九江市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资金支持项目备案表》(附件3)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报送至市局渔业渔政科。

二要规范操作程序,制定项目规范。项目实施内容参照省农业农村厅制定的规范执行,没有出台规范的项目,其资金支持额度由各县(市、区)自行制定。除市本级项目、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项目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外,其他项目由项目县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要及时拨付资金,市农业农村局将适时开展项目督导。

三要加强项目督导,保证工作进度。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工作监督和指导,建立项目建设定期调度和督查通报制度,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及时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项目进度和建设质量。

四要严格财务监管,保障资金安全。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开展项目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今后资金安排的重要因素;各地要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和审计,严防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项目补助资金等违法行为。

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科 周海鸿 吴紫维

联系电话:0792-8559707


附件:1.2023年九江市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

项目任务分配表

2.2023年九江市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3.2023年九江市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

项目资金支持项目备案表

附件1

2023年九江市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项目任务分配表


县(市、区)

资金(万元)

创建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

集中连片养殖池塘高标准

改造

陆基设施

渔业

省级以上原、良种场提升改造、亲本更新

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五大行动”

小龙虾交易市场

鳗鱼产业集群

水生生物

监测

培训

专业渔村

渔政执法能力及生态管护(江豚护鱼)巡护队建设

50万元/

3000/

5万元/设施单元(最高30万元)

国家级40万元/个,省级20万元/

补助不超过设备总价30%,最高300万元/

补助不超过项目总额的30%,最高300万元/

12万元/个监测点

10万元

15万元/

240万元

任务

资金

面积
(亩)

资金

任务

资金

任务

资金

任务

资金

任务

资金

任务

资金

任务

资金

任务

资金

任务

资金

任务

资金

湖口县

160

1

50

2

60

1

20

1

15

1

15

永修县

330

700

210

1

30

1

20

1

60

1

10

都昌县

320

700

210

2

60

1

20

1

15

1

15

共青城市

35

1

30

1

5

瑞昌市

140

2

60

2

60

1

15

1

5

修水县

205

400

120

2

60

1

25

庐山市

105

300

90

1

15

武宁县

390

400

120

2

60

1

200

1

10

柴桑区

270

600

180

2

60

1

20

1

10

德安县

210

400

120

2

60

1

20

1

10

濂溪区

410

300

90

2

60

1

180

2

30

1

50

彭泽县

440

1

50

700

210

3

90

3

80

1

10

浔阳区

5

1

5

庐山

西海

20

1

15

1

5

八里湖

新区

60

200

60

市农业科学院

404

520

156

1

30

1

40

14

168

1

10

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60

50

10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40

1

40

合计

3604

2

100

5220

1566

22

660

11

280

10

50

2

240

1

200

14

168

1

10

6

90

16

240

附件2

2023年九江市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

预算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2023年九江市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项目

省级财

政部门

江西省

财政厅

省级主管部门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市级财

政部门

九江市

财政局

市级主管部门

九江市农业农村局

资金

情况

年度金额(万元)

3604

其中:中央

补助

3604

年度目标

创建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2个,集中连片养殖池塘高标准改造5220亩,新增陆基设施渔业基地22个,建设小龙虾交易市场2个,发展鳗鱼产业集群,苗种繁育能力提升,绿色健康养殖不断推进,渔业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养殖水平和水生生物监测能力进一步提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单位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新增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

>=2

集中连片养殖池塘高标准改造

>=5220

工厂化、圈养桶等设施渔业增加数

>=22

建设小龙虾交易市场

>=2

鳗鱼产业集群

>=1

专业渔村

>=6

辖区内每个渔业资源监测点开展监测次数

>=2

质量指标

渔业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渔业一产产值占比50%

水产品总量提升

%

1

特种水产品总量提升

%

1

时效指标

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任务完成时限


20246月底前

除池塘标准化改造外项目完成时限


2023年年底前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改造后的高标准池塘亩产提高

%

10

生态效益

渔业养殖环境得到改善,无超标排放处罚事件

0

社会效益指标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苗种繁育能力


提升

水生生物监测能力


提升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

项目实施主体满意度


80%

附件3

2023年九江市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项目资金支持项目

备案表


县(市、区)

实施单位

实施地点

项目联系人

及手机号

建设内容

资金投入(万元)

建设周期(XXXXXX日)

合计

财政补助

自筹













































































抄送:九江市财政局

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4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