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4-04-19 15:43 来源:市局法规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4-04-1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0894
-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
- 责任部门:
单位 | 九江市农业农村局 | |||
重点普法任务 | 共性普法任务 | 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等基本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与促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学习宣传2024年度重点普及“三法四条例”,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等。 | ||
个性普法任务 | 拟重点普及法律法规名称 | 责任科室 | ||
宪法、民法典、农业法、江西省乡村振兴条例、国家安全法、三法四条例 | 法规科、办公室、综合科、机关党委 | |||
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法规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
宣传普及农资、渔业、畜牧、粮食等农业领域相关行业性法律法规 |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及渔业渔政科、畜牧兽医科、粮食指导科等有关业务科室 | |||
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及各有关业务科室 | |||
宣传普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规、规章 |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政策改革科、法规科 | |||
种子法 、畜牧法 |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种业管理科、畜牧兽医科、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
本部门本单位2024年重要时间节点普法计划 | 具体内容(包括时间、地点、活动形式) | 普法对象 | 完成时限 | |
局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定期集中学习九江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及相关法律法规 | 局党委班子成员、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局机关科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 | 12月底之前 | ||
执法支队会议室组织集中授课及全体干部职工自学 |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人员 | 12月底之前 | ||
消费者权益日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部署现场宣传活动 | 人民群众 | 3月底之前 | ||
农民丰收节现场宣传活动 | 广大农民朋友 | 9月底之前 | ||
宪法宣传周现场活动 | 人民群众 | 12月底之前 | ||
普法重点推进事项及主题活动 | 具体举措 | 完成时限 | ||
以案释法普法讲堂 | 每季度一次 | |||
季度集体学法 | 每季度一次 | |||
参加线上或线下旁听庭审活动 | 每年一次 | |||
民法典集中学习 | 12月底之前 | |||
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 | 12月份 | |||
举办宪法宣誓 | 12月底之前 | |||
315消费者权益日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和风险提示,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常识,指导农民从正规渠道科学购买农资产品 | 3月份 | |||
农民丰收节期间通过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和国家农业政策引导农民群众学法知法,提高遇事找法、依法办事意识,增强农民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 9月份 | |||
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 | 已组建410人的普法志愿者队伍 | |||
本部门本单位普法阵地及载体建设 | 2022年已建成都昌县春桥村春桥乡269平方米“法律明白人”广场,2023年建设完成都昌县徐埠镇杨岭村“法律明白人”广场;在农业农村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局单位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图片展等设置法治宣传专区专栏 | |||
组织保证 | 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
分管领导:艾群兵 | ||||
责任科室:法规科(政务服务科) | ||||
普法联络员:闵汉荣 联系电话:0792-8185116 | ||||
普法经费预算: 已作出专项安排 |